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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湘西州吉首大学师范学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17 22:0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6-17       报名截止:2021-06-2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要求,结合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州人社局核准,2021年吉首大学师范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在州人社局、州教体局指导下,吉首大学师范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相关事宜。

  二、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引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三)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能胜任岗位需要;

  (四)诚实守信,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心理疾病;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要求: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学士的考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24日后出生);最低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4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24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人才引进: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21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21年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五、引进程序

  按发布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州教育和体育局政务网站、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4日-28日的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办公楼三楼组织人事处办公室(吉首市北一环188号)。

  3.报名方式及要求:

  ①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②报名手续

  现场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持复印件报名的须在考试前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等。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考生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现场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现场报名。

  ③对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7月31日前必须提交毕业证,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对留学归国人员,必须凭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在职人员报名时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4.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填报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所写专业完整准确填写。

  专业认定参照《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未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学院认定。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结果在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网站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三)考试

  1.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根据报名实际情况报州人社局研究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

  2.笔试

  教师(三)、(四)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考试科目为一科,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及辅导员知识等。笔试总分为100分。若出现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步程序。

  3.面试

  教师(一)、(二)岗位直接进行面试;教师(三)、(四)岗位按引进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末位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方式:教师(一)岗位采取试教等方式进行;教师(二)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实践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教师(三)、(四)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4.笔试、面试准考证领取地点: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办公楼三楼组织人事处办公室。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在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网站查看)。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吉首城区)详见准考证。

  5.教师(一)、(二)岗位,若面试成绩第一名出现并列,进行面试复试;教师(三)、(四)岗位,若第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入下一步程序,笔试成绩又相同则进行面试复试。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步程序。

  笔试、面试成绩在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

  教师(一)、(二)岗位,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引进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教师(三)、(四)岗位,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引进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中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依次递补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引进对象。若因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空缺名额的,依次递补一次。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网站公布。

  (六)聘用

  拟招聘人员经审查并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报州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学院与被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七、本简章由吉首大学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部门: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组织人事处

  咨询电话:0743--8750372(罗老师、向老师)

  监督电话:0743--8751167(院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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